性空山

三世情缘,只有你我

1.小公子x郎中 旌衣

2.书生x江湖客 刘昊然x白逍遥

3.同学 高翔x余淮

都是随便排列组合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世】


青山远黛,绿水潺潺,晨雾还没来得及散去,视野所及之地依旧弥漫着拨不开的白色。这碧岚山的早晨安静祥和得就像是水墨画卷。不过侧耳细听却依旧能听到有人走过时,踩过树枝落叶发出的轻微“沙沙”和“咔嚓”声。再走近了,便能听见那人忿忿的低喃,原是个衣着精美发髻清爽的少年,腰间别着的玉让人一看便知这怕是哪家的少爷,只是衣衫上沾满了尘土泥灰,手里还挥着个树枝四处敲敲打打:


“我说了我不要娶公主,还关我禁闭,真是气死我了。”少年丢了树枝又往前猛跑几步,忽然脚下踩松了几块石头,整个人一歪,摔在了山坡上往下翻了几个滚。索性是个低矮的小土坡,少年翻滚了两下便停了,虽无生命危险,却生生地摔晕了过去。




少年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疼欲裂,手脚也疼痛得难忍。他勉强动了动,却看到自己躺在没见过的竹床上头,手脚上给人仔细地用布裹了草药包好。他勉强想要坐起身,又因疼痛咚地摔了回去。这是有个身穿灰白色褂子的人端着药快步走来,说道:“别乱动,你受伤了。喝药。”


少年只觉得自己被一双有力的手给扶了起来,紧接着就有清凉却苦涩的液体流入嘴中。少年咳嗽了两声,抬眼看那人唇红齿白,身形瘦弱,手上的力道确是不轻,一双如水桃花眼,唇色殷红,眼角还点缀一颗泪痣,比女孩儿还要好看,直叫自己都看呆了。对方被看得有点不乐意,把药碗往自己手里一塞,说道:


“别看了,公子哥。”


“你认得我?你怎么知道…”


“绸缎料子,夹金丝绣,腰上有玉。”


“我叫萧平旌。”他笑得眉眼弯弯,冲对方伸出了手:“恩人尊姓大名?”


“顾南衣。”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般无礼。”




不知是不是这汤药着实有用,第二天萧平旌就能活蹦乱跳跟在顾南衣身后偷看他采药了。看着看着,便入了迷,这满山葱绿里一点天青,显得比什么公主郡主的好看多了。他一路跟着顾南衣就下了山,却在城门口被他忽然一个转身,伸手拦住了“到京城了。”


“你知道我跟着你?”


“你有气息。”


“哎呦…哎呦哎呦哎呦……”萧平旌忽然蹲了下去,捂着肚子一边嚷嚷一边偷看顾南衣:“我肚子疼,真的,早晨看你一屋子的草药蔬菜,也不知哪些能吃,就胡乱烫了些就着你留给我的粥,不知是不是错吃了什么……”说完又瞟了一眼顾南衣,再心虚地哎呦哎呦几声。


“走。”顾南衣背起背篓转身又往山里走去。萧平旌大喜,快步就跟上了他。




此后,顾南衣倒也没再提过让萧平旌回家的事情,清晨两个人上山采药,在碧岚山里头上上下下给需要用药的人家送去草药,然后再回到城里的药材铺,没有生意的时候就拖着顾南衣带他去集市玩儿,虽然经常得到的回答是“不可”“不行”“不想去”,却依旧是快活得像在琅琊山一样。这样没有繁杂的事情耽搁,没有下人跟着,没有爹娘逼着自己娶公主的日子,已经半月有余。


“南衣,有没有包治百病的草药啊~”


“没有。”


“南衣,你说这儿风光那么好,要是一辈子和你住这儿就好了”


“你要回去的。”


“不回去,不如你雇用我吧,我给你打下手?”


“不要。”




萧平旌心想,如此这般闲云野鹤,却比在王府里的锦衣玉食要快活得多。


顾南衣心想,多一个人在这儿闹腾,竟然让自己都能忘记了过去一个人的生活是怎样过来的了。




这天夜里,萧平旌在睡梦中迷迷糊糊梦见自己牵着一个人,一路从京城走到南国,没有什么宰相公子,只有一间木屋,一片田地,依山傍水,一起劳作一起歇息。他和自己所爱之人拥抱接吻,甚至能紧密地感受到他的体温。他听到在自己的梦里,顾南衣紧紧地抱着自己,叫着自己的名字,他一下从梦中惊醒,心中也知晓了大半,虽然觉得惊慌,却意外地不感到厌恶。他走下床,轻轻地推开门走到了顾南衣住的里屋,借着月光看着他安静熟睡的背影。大概,或许,是梦让自己直视了自己从来都不敢面对的东西罢了。




顾南衣这一夜也并没有睡好。自己的心意让他都不敢抬起头认真地去面对萧平旌。他想,他或许从在山里看到他,把他带回自己家的时候,大概就注定会变成现在这样。他在城里看到过寻人帖,知道自己藏起来的这人是谁,可是人家是王府的小公子,是未来公主的丈夫,无论如何,从身份地位性别,哪个角度来说,都不会属于自己。于是这天当萧平旌再一次嚷嚷着想要进城兜风的时候,顾南衣忍不住说:“你回去吧。”


“怎么了?”


“你回去吧。”


“可是我们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什么问题啊,我父王他们都没有发现我…”


“幼稚”顾南衣转过身去不看他,眼睛却蒙上了一层雾气:“皇上总要下旨的,不娶公主,抗旨不尊,王府满门抄斩。”


“我…”


“别再逃避了。”


“可是我……”萧平旌刚想走上前拉住他,却听到门口传来了许多金属碰撞的声音和脚步声。两个人走出门一看,萧庭生带着一大群官兵来到了山中的小木屋门口,面色凝重。从人群中走出来了一个身穿官袍的人,他一眼就认出了是泰公公,手里拿着一卷圣旨:


“萧家次子萧平旌,文武双全,相貌堂堂,今特赐婚安阳公主于萧平旌为妻,望两人相敬如宾,不负圣恩。”


“我不娶!”萧平旌激动地走上前,看着自己的父亲“我绝对不会娶什么安阳公主的!”


“胡闹!”萧庭生气得浑身颤抖,“你跑出来这么一个月我也没有计较了,我就当做你是年轻,在成亲之前给你最大一次的容忍。圣旨已下,由不得我,也由不得你。”


“父王……”


“平旌,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也不想逼你。”




萧平旌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看了一眼顾南衣,又看了一眼已经两鬓斑白的父亲,紧皱着的眉头像是永远也舒展不开一般。他缓步走上前去拿过圣旨,轻轻作了一个揖,说道:“父王,求您恩准,再一日,我就回家。”


“那,就静候安阳驸马的佳音了”泰公公笑了笑,转身带着所有人离开了小木屋。只有萧庭生认真地看了萧平旌和顾南衣很久,然后慢慢地转身离开。




晚上,顾南衣从集市带了酒,买了许多好菜,叫萧平旌坐下来一起吃。萧平旌想开口说什么,却被他制止了:“吃饭。吃完睡觉。”


“好,”


顾南衣给萧平旌倒上酒,随后又端起杯子,杯中酒轻微荡起了波纹,和顾南衣的面无表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萧平旌也扶起了酒杯,颤抖着碰了碰他的杯子,两个人就这样沉默着推杯换盏,直到顾南衣双眼喝得猩红,竟然一改往日得惜字如金,主动碰了碰萧平旌的酒杯“这第一杯,我敬你,祝你以后手边多银财,不要像我这样,每天为了一口饭而发愁”


“南衣…”


“这第二杯”顾南衣又一次一饮而尽,又再次倒满“这第二杯,祝你方寸永不乱,起码,做个正直的好官”


“顾南衣你别说了…”


“你让我说完,你听着就好。”顾南衣又一次喝光了酒杯里的酒,又为自己满上“第三杯,祝你成亲以后生活愉快,早生贵子。安阳公主和萧平旌,娇妻佳婿配良缘,实乃佳话”


“我怎么可能会生活的幸福!”萧平旌夺过了顾南衣的酒杯,自己喝干了里面的酒“我喜欢的是……”


“我知道。”顾南衣轻轻地笑了“可是我不想你说出来。你明天就是安阳驸马了,你不应该说这种话。”


“南衣……”萧平旌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喝干了刚才顾南衣为他倒上的酒,却觉得头晕眼炫,熟熟地睡去了。




“好好睡。”顾南衣轻轻地拂过了他的头发,“再也不见。”




第二天萧平旌醒来的时候,顾南衣已经不见了。身边放了自己第一次遇见他时候的衣服,连一封信都没有。门外传来了哒哒的马蹄声,萧平旌换上衣服走出门去,迎上了前来接他的家丁。




安阳公主的婚礼办得空前盛大,京城每家每户的人都收到了来自王府的礼物。夜晚,城里的烟火一直燃放到了子时以后,家家欢歌,户户庆祝,京城弥漫着一股醉人的美酒香气。




萧平旌那天晚上没有进洞房,而是骑了马一路奔进了碧岚山。但是顾南衣不在那儿,所有的衣物书本都被带走了,药材铺也关门了。萧平旌坐在河边哈哈大笑,直到笑出了眼泪。




就这样,再也不见了,南衣。






五年以后,皇帝驾崩,新帝登基,安阳公主和安阳驸马被封为安阳王和安阳王妃。一年以后,安阳王暴毙,安阳王妃重新被以安阳公主的身份接回皇宫,其子萧南被封为襄王。






【第二世】


夜晚的驿站安静得只剩蝉鸣,马厩里的马匹轻轻地踏了踏脚,发出嘶嘶声。远处隐约可以听见有马车的声音,达达的马蹄声,还有车夫的吆喝声。马车在驿站停了下来,从车上走下来一名衣冠楚楚,剑眉星目的男子,身着一袭绀色长褂,没有过多的装饰物也看不出身份,只是他手执一把折扇,轻轻一开,望着满天星斗轻轻地念道:


“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杆南斗斜”


马车夫笑着下了车,把包袱递给了男子“公子好才情,这次赶考定能金榜题名”


“师傅过奖了,我只不过是掉掉书袋,和那些满腹经纶的人相比还相去甚远。请问,这儿距离京城还有多久?”


“还有一月有余。这京城在北方,公子你从江南来,我们这才两日路程而已。”


“一月有余。也罢,还赶得及在京城歇息几天,多谢师傅,我们赶紧进驿站歇息吧。”




这时,忽然从周围冒出几个土匪山贼,强了公子手里的包袱就跑。那公子乃是一介读书人,哪里斗得过山贼土匪,刚想伸手拉住自己的包袱,就被山贼在手上划破一刀。车夫见雇主人也伤了钱也没了,竟驾着马车掉头就跑,丢下公子一人在驿站不知如何是好。这下,包袱没了,马车也没了,想要在一个月内赶去京城,怕也是不可能的了。




这时,一位少年身着黑衣在他面前从天而降,手里竟然拿的是自己的包袱。那位公子抬头一看,那少年眉宇英俊,既夹带着几分稚气又有着说不出的狡黠,让人捉摸不透他的年龄,虽然个头矮小不过看起来身手不凡,一盏茶的功夫就把自己的包袱给夺了回来。少年把包袱往他手里一丢,笑着说“出门在外,东西拿拿好,别光顾着吟诗作对。”


“这位…这位少侠,多谢,在下刘昊然,一介书生,敢问公子大名,日后好报恩”


“江湖人,不足挂齿。”刘昊然看那少年的眼睛灿若晨星,嘴角微笑的时候上翘得可爱,一时鬼迷了心窍,上前一步伸手拉住了少年的袖子“这位少侠,和我一同去京城吧!”


“我只是看你可怜,又被抢又被车夫抛弃了,没说要陪你一起去京城啊。我还要四处浪迹天涯呢。”


“对…对呀,你也知道我被那车夫抛弃了,凭我一己之力定是去不了京城了。在下想请少侠一路保驾护航,酬金你提,一分都不会少。总之反正是浪迹天涯,去哪儿不都是潇洒?你只要把我送到京城门口,我们就此别过。”


“你付我钱?”


“由你定夺。”


“还管我吃饭?”


“山珍海味供不起,三餐温饱定无问题。”




“好,成交。”少年伸出手握住了刘昊然的手,笑着说“我叫白逍遥,别的不好保证,山贼土匪这种小猫三两只,完全不在话下,要是佣金多,降妖除魔也是我本行。”说完,他眨了眨狡黠的眼睛,翻身跃进了驿站马房,不一会儿扛着一带胡萝卜走了出来,后面跟着两匹被解了绳子的马儿。


“喂,刘昊然,会骑马吗?”


“略会一二”


“那就好,一人一匹马,今天不住这儿了,赶紧走。”


“这马……”


“马儿身上也没写名字,马也长得都一样,你只管是当做路上捡来的,管那么多干嘛。你不上马,我可先走一步了。”说完跃上马背,绝尘而去。


“我这就来。”刘昊然微微一笑,也骑上了马背,跟着白逍遥的背影飞驰而去。他的心里好像有颗种子被深深种下,从他飞身降落在自己面前那一刻开始,就正在慢慢破土而出。




一路上的风光倒是绝美,不赶路的时候两个人就拉着马儿,穿过山川,穿过湖泊,有时会来到陌生的城市,逛逛热闹的集市。刘昊然喜欢跟白逍遥一路上讲故事,比如路过湖泊就讲和湖有关的传说,路过大山就说和山有关的故事。进了城,还喜欢说那旧时皇帝的故事。白逍遥虽然听得起劲,不过每次总要在最后咧着嘴嗔怪他总是喜欢掉书袋,仗着自己读过几年书就欺负自己没文化,然后就仗着自己会轻功,架着刘昊然从这儿飞到那儿,把那惧高的小公子吓得哇哇乱叫。




刘昊然慢慢地知道,这白逍遥是个孤儿,武功都是和师傅学的。师傅是个隐居的高人,把他从山里捡回家培养。后来师傅殁了,他也没有什么去武林混个一席之地的野心,就整天山山水水花花草草,只要是能用上点拳脚赚点小钱,他什么工作都做过。他还知道,那白逍遥嘴皮子硬心肠软脸皮薄还特别念旧情,喜欢吃那桃花酥。他说这是师傅过去常做的点心,说白了,这就是小时候的味道。两个人路上还碰到个卖身葬父的小姑娘,白逍遥心肠一软就把钱给了人家,小姑娘跟在他后面硬是要以身相许,从此和他一起浪迹天涯。后来白逍遥怕她被青楼捉去,硬是给她在织坊塞了钱,讨了份工作。虽然花的都是刘昊然的银子,不过刘昊然看着白逍遥笑得温柔,总觉得一点也不心疼,只要他高兴就好。




他只是看着那姑娘最后扑在白逍遥怀里哭,说是认真地爱上了他的时候,心里才揪揪地有些疼。他看着白逍遥温柔地拂过了姑娘的头发,轻轻地在她耳边说请照顾好自己,然后把这一切都怪罪在了天气太闷热上头,不然怎么会觉得胸口像喘不过气来一般疼痛呢。




眼看着京城也就快到了,日子也过了大半个月了,两人本来已经似兄弟一般亲密了,自从送走那位姑娘以后刘昊然就不对自己讲故事了,虽然平时对自己照料有加,可是总觉得生疏了许多。他竟然生出了几丝寂寞,去招惹刘昊然他也只是笑笑,也不与自己打闹,本以为是考试将近他心生紧张,可是那人书也不看,话也不说,有时候只是望着自己发呆。可是白逍遥觉得自己被刘昊然望得脸红发烫,口干舌燥,好几次做梦都能看到刘昊然委屈的眼睛,这让他几乎难以入眠。他这一生第一次有这种情愫,这让他觉得慌乱又措手不及,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离京城已经只剩两三日的路程了。




刘昊然也知道自己不该胡思乱想,那姑娘早就被送走了好几天了,和白逍遥那也是从此相忘于江湖了。可是他竟然感到了惊慌。他想到了自己,自己不也是白逍遥一路上负责送行的人吗,目的地一到,也依旧是相忘于江湖,自己竟和那姑娘也无半分差别。他时常看着白逍遥发呆,看他喝茶,踱步,逗弄狗狗,和掌柜小二聊天,谈笑风生却看不出任何波澜。大概只有自己一厢情愿吧,刘昊然心想。大概是这样的。




他们就这么一路走着,终于走到了京城门口最后一片林子。两个人没有骑马,只是拉着马匹慢慢走着。白敬亭看着他一声不吭的样子,终究是忍不住,拉住刘昊然的缰绳,说道“你是不愿再同我说话了?”


“不是,我只是……”


“那你发什么疯,这都七天了,你除了跟我说,吃饭了,天色不早了睡觉吧,逍遥可以起床了,你还跟我说过什么话?”


“我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和我说故事啊。”


“可是我的故事说完了”


“那就再看书,再说新的故事啊”


“逍遥…明日就能到京城了”


“我知道,这就是你不愿同我说话的理由吗?”


“不,不是,我只是想说,今天加紧点脚步,去京城找个客栈住一宿吧。想最后和你好好喝一杯。”


白逍遥听着那“最后”两个字,只觉得心口一绞,便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纵身上马,一路飞奔。大抵,大抵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一头热吧,那刘昊然,可是要金榜题名的人,自己,只不过是个过客罢了。




两个人在傍晚赶到了京城,过了城门便下马徐徐走着。两个人找了间小客栈,老板说今天不巧,只剩一间房了。刘昊然看了看白逍遥,便说一间房就一间房,正好喝酒,老板多上几壶好酒,多来几盘好菜。




刘昊然是第一次见白逍遥喝醉。平日里几大碗下肚都能照样把自己提上房檐坐在屋顶上看着自己哇哇大叫取乐,今天才刚没两杯,就已经眼光涣散口齿不清了。其实他哪是真醉,他只是想接着酒劲,壮着胆,最后试探一下刘昊然。


“昊然”白逍遥扶着刘昊然的肩,轻轻说道“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我身上没钱,躲在那驿站的房顶上睡觉。有个人深更半夜在那儿吟诗扰我清梦,我可是很恼火的。”


“嗯,是啊,那天的月色真的很美。”


“谁知道,谁知道报应这么快就来了,哈哈,你就这么被,被山贼给抢了。我,我那个时候吧,不知道哪里来的正义感,我就,追出去了。三脚,那毛贼就把包袱还给我了,嘿嘿,厉害吧”


“是啊,逍遥武功高强,有你在我安心许多。”


“我,明天就要就此别过了,金榜题名,日进斗金,早生贵子,祝你,嗯。”说完,白逍遥便趴在了刘昊然的肩头,沉沉睡去。或许是悲从中来,酒也特别苦涩。就算有好酒量他也撑不下去了,话没说完就沉沉地睡去。


“我…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抛弃什么金榜题名不要,至于日进斗金,早生贵子,我都不要”刘昊然把白逍遥抱到了床榻上,拨开他的前发,看着他的睡颜说道“如果我不是刘家的独子,如果我不需要完成爹娘的期盼的话。逍遥,我真想就这么和你一走了之,一起浪迹天涯。”




今年的状元,是个叫刘昊然的年轻男子,之后做了知府,是个远近闻名的好官。刘知府有一群武艺高强的手下,不做护院,却整日在江湖中打听,可否有白逍遥此人的消息,可惜寻觅一世,终是如镜花水月。




他只记得那天夜里,月色很好,其他的,都宛如一场梦。




【今生】


在14岁的高翔看来,新搬来的余淮不过是纸老虎。


虽然都说是有钱人家的小孩,头脑特别好什么的,可是个头还不如自己高,瘦瘦小小的看起来就像一颗米粒,走路的时候却总是抬头挺胸不看别人,总有一天要吃亏。




玩着游戏机的小高翔想着,就只是个只会虚张声势的小孩子而已嘛。


高翔经常会看到余淮一个人背着书包上学放学,就算司机跟在边上也绝不坐车,坚决自己走,小表情严肃得可怕,又让人觉得有点好笑。好兄弟总说,高翔,你最近都不陪我打游戏机了,都在忙什么呢。高翔摇摇头,回答说,别瞎说只是我想好好学习来着,




这天放学,高翔依旧挎着朋友们一边走一边吃零食聊天,一转眼看到余淮背着个小书包走在前面,身边却意外没有跟着司机。他觉得有些在意,松了手就往余淮的方向走去。


“高翔,走错了!…”


“你们先回家吧,我东西忘拿了!”




才走没两步,就看见余淮被几个高年级的人围住了,为首的拽着他的领子说着“胆小鬼,今天怎么没有跟屁虫老头跟着了”“听说你家很有钱,拿来点用用”。偷偷跟过来的朋友一把将高翔拽到了一边的小巷子里:“喂,这不是余淮嘛!怎么给人围住了啊”


“我怎么会知道,又不是我围的。看看再说”


两个人探出了脑袋,只见余淮的书包给那群人抢了过去,虽然他誓死保护,可是力气终究还是没有他们大。几个高年级在书包里找了半天没找到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正准备掏他口袋时,高翔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搭错,忽然一个飞奔出去,拿走地上的书包,一把拽过余淮的手,就往学校的方向跑。躲在角落里的朋友被吓傻了一两秒,也紧跟着跑了起来,一直跑到了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小卖部,闪身跑了进去。




“你家司机呢”高翔气喘吁吁地看着余淮,不解地问道。可是对方只是低头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你怎么谢谢都不说一句”高翔索性坐了下来,推了推余淮的肩膀说“你怎么今天一个人”


“我告诉他们今天做值日生,晚半个小时来”。余淮抬起头,眼睛里盈满泪水却又不肯流下一滴,紧咬着的下唇显得有点滑稽可笑:“我不想让他们一直跟着我,我不想让所有人都觉得我只是个什么都不行的人,我不想。”


高翔看着这小少爷忽然就笑了。余淮被他笑得有点心虚,蹭的站起来说“你看着吧,我会跟你们证明的,我可不是需要被保护的人,我会证明给你们看的。”说完,背上书包就走了出去。




当然,第二天余淮就只能坐车上学放学了。不过从那天起,高翔就总是拽着自己一起吃午饭,一起聊天,他总说他们已经是过命的朋友了,关系可比别人好得多。有的时候在教室里看不到余淮做题,一转眼就会在操场上看到他在跑步或者吊单杠,他总会想到那天那个眼睛里含着泪花的余淮,说着总有一天要向大家证明自己的余淮。


他忽然觉得他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那天。


余淮做了个梦。梦见了自己被一个人拉着拼命往前飞奔,那人手掌心的温度,形状,触感自己非常熟悉,他就这么被他拉着安心地跟着一路飞奔,停下来的时候,14岁的高翔正微笑着看着自己,一头一脸跑的都是汗,笑着说道:“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的。”


余淮从梦里醒来,扭开床头的灯,30岁的高翔正安稳地睡在自己怀里,除了胳膊练壮了很多,其他的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自己倒是完全变成了30岁的大叔了。余淮看了一眼闹钟,早上七点,差不多是要起床的时间了。他捏了捏高翔的鼻子,轻轻地在他耳边说道“差不多该起床了哦”


“嗯………………再多睡一会儿…………”


“起床了哦,我去准备早餐,一会儿我准备好你就该起床了哦”


“嗯……………………知道了”高翔往余淮的怀里挤了挤,不情不愿地挪了起来“一起去刷牙”




洗漱完毕以后,高翔支棱着一个鸟窝头,一脸无精打采。余淮一边盛着饭一边看他难得的起床气,忍不住笑着说“你今天早上怎么了”


“没什么,做了个梦”


“恶梦?”


“也算不上……”高翔扁了扁嘴,把碗端了过来:“梦见我成了个江湖侠客,你是个书生,我把你从土匪手里救了出来,然后我护送你去京城,然后我们就要分开了。”


“然后呢?”


“然后被你叫醒了,所以梦里面的他俩分开了。”




余淮从背后环抱住了高翔,说道“我也做了个梦,梦见我们回到了14岁那时候,你拉着我,你带着我往前飞跑。其实你救我那时候,我觉得你特别像我的英雄。我就想成为你这样的人了。”


“那当然。你看我现在的膀子,还能再保护你好几回。”


“膀子啥呀,你看你练成啥样了”说完,他在高翔胳膊上一掐,又逃到了饭桌对面。两个人四目相对,又忍不住笑出了声。




臭余淮:14岁的时候能拉住你的手,真的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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